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溪湖区张其寨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张其寨街道办事处保洁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BXGZG20171003
二、采购内容:(1)垃圾清理、运输及卸载(年运输垃圾约10000立方米,要求至少每周清理一次至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要求每年清理两次至高新区指定垃圾场);
(2)冬季除雪(含除雪剂及残雪外运);
(3)夏季道路洒水(每年7月-9月);
(4)清扫路面(达到路面整洁、清除路边草)
三、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城市道路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和运输服务”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3)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本溪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城市道路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和运输服务”或“城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7年12月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四、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要求: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5:30时;
报名地点: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0号千缘新财富大厦1205室);
报名成功即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外地供应商在本溪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应商同时须提供上述文件资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9: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
七、政府采购预算价:93万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溪市溪湖区张其寨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李水宇
电 话:1834142050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0号千缘新财富大厦1205室;
联 系 人:谭赛东;
联系电话:024-31080718-807;
传 真:024-31080718